券商积极配置公募REITs 多角色参与推动投资与投行业务协同******
本报记者 李 文
见习记者 方凌晨
截至1月18日,Wind资讯数据显示,目前已上市的24只公募REITs募集资金总额超过783亿元,总市值达842亿元。而就在几天前,第二十五只获批公募REITs——嘉实京东仓储基础设施REIT也完成了配售和认购工作,目前已进入上市流程。
作为有别于股债等传统品种的新兴金融产品,公募REITs颇受各大金融机构关注,而券商热情尤其高涨。
券商积极布局公募REITs
在目前获批的25只公募REITs中,险资和券商参与配售和认购的行动较为瞩目,其中券商身影更是出现在了每一只REIT的战略投资者及网下投资者中。
华安证券债券业务总部负责人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自2021年6月份第一批REITs上市以来,券商一直积极参与配置REITs,以发行规模最大的中金安徽交控REIT为例,扣除国有企业战略投资方及公众投资者外,券商的配售份额占比约54%。
最近的嘉实京东仓储物流REIT战略配售者中出现了招商证券、中信证券、申万宏源等多家券商及其资管参与的身影,网下投资者中更有开源证券、华安证券、国泰君安、中信建投等一众券商。
上述华安证券债券业务总部负责人表示,公募REITs收益稳定、风险适中、具有良好的大类资产配置价值,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分散组合风险、优化组合投资、增厚投资收益;此外,券商自营作为证券市场长期稳定的价值投资者,其风险收益特征与公募REITs产品的特点天然契合,在低利率等背景下,REITs试点4%以上的预期分派率具备较好的配置价值。
华宝证券研究创新部战略研究负责人卫以诺认为,作为战略配置投资者,券商对于REITs产品分红格外重视,REITs分红不涉及除权除息且无需缴纳额外税款,这也是机构参与配置的重要因素。此外,REITs产品与券商各条线业务匹配结合程度更高。
卫以诺进一步介绍,REITs业务与券商的财富管理、资产管理、FICC以及自营具有较强的黏性,券商在财富端大力推进REITs产品的代销,可以提高券商大财富条线的产品丰富度;自营端,除了自身的中低风险配置需求,券商还会进行REITs做市商服务;资管端,拥有公募业务资格的券商资管子公司也可以进行REITs产品发行布局,丰富券商资管的创收。
对券商提出了更高要求
目前,上市REITs底层资产已覆盖仓储物流、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六大类。业内人士认为,公募REITs后续有望持续扩容,底层资产类型将更加丰富;与此同时,公募REITs上市常态化发行也有望加速推进。
卫以诺表示,积极参与并重点开拓REITs业务,将是券商2023年及未来实施大财富与大资管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而未来券商多角色参与REITs业务也对券商提出了更高要求。首先,作为REITs的管理机构、ABS管理人、财务顾问角色,全程以类投行性质进行项目管理,对券商的整合开发与发行、定价以及项目运作和投后能力等项目管理能力提出了高要求,而券商能否将自身拥有的各类综合业务牌照、储备项目和人才优势转化成业务能力,将是业务的“胜负手”。其次,作为网下询价机构认购REITs,券商需要具有较强的投资把控与分析能力,今后REITs供给势必会大幅增加,对于可能的产品不确定性以及收益波动,券商的风险识别、投资系统以及内部投研决策显得尤为关键。最后,在REITs代销以及做市商方面,要求券商改善产品宣传发行模式,提升交易择时管理能力。
华安证券债券业务总部负责人表示,券商多角色、多渠道积极布局公募REITs新赛道,需要注重推动投资与投行业务高度协同,形成有机联动。(证券日报)
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3年2月3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被告徐某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从被告刘某处购买黑鱼、鲶鱼用于放生。2020年12月15日上午,徐某在钱资湖准备放生,遇有工作人员阻止,现场同时也有群众阻止并报警,徐某等人遂前往长荡湖温洛港桥附近,放生由刘某运至现场的鲶鱼25000斤,后大量鲶鱼死亡。12月20日,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开始组织人员打捞,截止2021年2月9日,共计打捞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鲶鱼20208斤。
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鉴定,投放的鲶鱼为革胡子鲶,系外来物种。华南师范大学专家意见认为,案涉放生行为对长荡湖渔业资源造成的直接损害补偿(赔偿)费不少于7427.6元至44565.5元,对长荡湖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至6000元。另,专家评估费用为18000元。
庭审过程中,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刘昌景博士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说明外来物种及外来物种入侵的概念、并对放生外来物种的危害、禁止肆意放生外来物种进行了充分阐述。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认为,徐某、刘某在未向当地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自行向长荡湖投放大量外来物种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导致了该水域环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造成了生态损害,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在服务功能损失范围内适用惩罚性赔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某、刘某对其非法投放外来物种革胡子鲶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30000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专家评估费18000元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5000元;并将上述赔偿款项在科学论证后拟定方案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外来物种入侵是威胁国家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的重大安全问题,已经上升至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缺乏科学指导和法律监管的盲目放生会对本地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并对生物安全带来巨大风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是因非法投放外来物种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审理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充分体现了落实生物多样性国家保护战略和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司法担当,并探索将惩罚性赔偿资金用于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事项,向社会公众普及外来物种入侵危害,引导公众树立生物安全理念,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合法地开展放流活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