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到过年娃就积食?这份攻略请收好******
新华社沈阳1月18日电(记者于也童 洪可润)每年春节期间,因积食前往儿童医院就诊的小患者都显著增加。孩子积食有哪些“蛛丝马迹”?积食了该怎么办?哪些食物可以促进消化?记者近日采访了沈阳市儿童医院中医科主任兰颖,带来一份春节期间儿童积食预防、处理的“攻略”。
中医认为,儿童积食是指孩子对某些特定食物突然摄入过多,超过了脾胃的运化能力,导致脾胃功能减弱。积食后,大一些的孩子会说自己“肚子胀”,而对于不能很好表达自己感受的孩子,家长又该如何判断孩子是否积食?兰颖介绍,家长可以观察孩子的以下几方面表现:一是是否突然厌食、容易烦躁啼哭,睡不安稳;二是孩子是否出现舌苔中间变厚的情况;三是孩子是否出现嗳气,反出酸腐的味道。“如果孩子有以上情况,那家长就要考虑孩子积食的可能性。”兰颖说。
对于积食的孩子,兰颖给出一份中医缓解积食的推拿“小妙招”,家长在家就可以帮助孩子做。“孩子胸中与肚脐连线的二分之一处,是中脘穴,家长可以用手掌根旋转按揉,每日两次;孩子足底心处是涌泉穴,家长可以用拇指压按涌泉穴,旋转按揉30-50下,每日两次。”兰颖说。
积食后,家长还可以为孩子做一些促消化的饮食。“比如我们可以将山楂、碎胡萝卜放入炖锅内,加清水煮沸,用小火煮约15分钟,最后用纱布过滤取汁食用,山楂中富含有机酸、果胶质、维生素等,与胡萝卜搭配的山楂汁可健胃消食生津。”兰颖说。
兰颖表示,避免积食,家长一定要注意让孩子饮食有节。“同一种东西过量摄入时,就超出了脾的运化能力。孩子没有成人克制力强,看到喜欢的东西会不停地吃,父母不要因为过节而放纵孩子‘吃个够’,没有规律、没有节制,反而会伤害到孩子。”
专家提示,积食不是小问题,需要时刻注意让孩子“保脾护胃”。如果孩子出现严重的呕吐、腹泻等症状,或者积食后长时间未愈,则需及时带孩子前往医院就诊。
用人单位自订“土规定”解聘员工为何违法******
近日,北京二中院披露了一起劳动纠纷案,用人单位以员工张某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澎湃新闻1月31日)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解雇员工,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虽然也能解雇员工,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严格的法律条款,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试图用“小动作”绕过法律规定。其中,自定一份内部规章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去留实行挂钩,是很常见的做法。这些单位一旦遇到员工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情况,就可能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员工“炒鱿鱼”。
北京二中院披露的这起纠纷也是如此。涉案用人单位早早制订了自己的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有权对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员工予以解聘处理,无须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乍看上去,解聘当事员工,似乎是企业依规行事。但在法院看来,企业自订的“土规定”并不能改变这种行为的违法属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不能自行其是,不把员工利益放在眼里。劳动立法之所以如此设计,正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自定“霸王条款”,侵犯劳动者权益。
一个用人单位,对员工最严厉的处罚,莫过于解聘开除。绩效考核反映的是员工工作实绩,并不能与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混为一谈。一个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就算“不胜任工作”,法律也规定了“挽救措施”,要求先“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这也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温度。
在这起纠纷中,员工张某既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没有犯多大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多重的损失,入职后若干年的表现,也都在“合格线”以上。数次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直接就“一棒子打死”,砸掉养家糊口的饭碗,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基于现实生活的丰富性、立法的抽象性,任何法律条款都不可能穷尽一切现象,劳动立法也是如此。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在这起劳动纠纷案件中,法院通过掷地有声的司法判决,明确员工考核不合格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充分理由,为用人单位划定了一条清晰的法治红线,张扬了从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精神。(中国青年报 刘婷婷)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