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推“脱钩”不是正确选项******
最近一段时间,国际社会反对美国“脱钩断链”的声浪愈发高涨。多位国际专家学者在媒体撰文,呼吁美盟友对华政策与美拉开距离,回归正确路径。欧盟委员会负责经济事务的执行副主席东布罗夫斯基斯坦言,“与中国脱钩不是欧盟企业的选项”。这些客观理性的声音再次表明,开放合作仍是历史潮流,互利共赢依然是人心所向,美鼓动对华“脱钩”违逆经济全球化大势,注定失败。
近年来,尽管美国极力挑动“脱钩”,扰乱世界经贸秩序,但国际经贸合作却不断增强。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数据显示,2021年全球贸易额达到28.5万亿美元,比2020年增长25%,比新冠疫情暴发前的2019年高出13%;2022年全球贸易额预计将达到约32万亿美元的创纪录水平。
中国与世界经济的联系更加紧密。作为全球货物贸易第一大国,2022年前11个月,中国进出口总值38.34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6%。中国继续保持欧盟第一大贸易伙伴地位。事实证明,世界经济是一个密切联系的整体,企图通过“脱钩”孤立和打击中国的图谋既吃不开,也行不通。
经济全球化发展至今,世界早已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国际产业分工格局。美国强推“脱钩断链”,只会让更多国家利益受损,影响全球经济复苏。日媒指出,把中国排除在供应链之外将加剧全球通货膨胀。德国智库伊弗经济研究所估计,如果欧盟企业在美国压力下与中国“脱钩”,德中之间贸易额将急剧下降。在最糟糕状况下,德国GDP将降低0.81%,相当于英国脱欧时德国GDP降幅的6倍,这“对德国无异于经济自杀”。
美国不遗余力围堵中国,在坑害世界的同时,必将严重伤及自身。美国商会发布的报告显示,与中国“脱钩”严重威胁美国在贸易、投资、服务和工业等领域的利益:如果对所有中国输美商品加征关税,将令美国经济在2025年前每年损失1900亿美元;美国投资者可能因“脱钩”每年损失250亿美元资本收益,美国GDP将因此损失最多高达5000亿美元。可见,美国将经贸问题政治化、武器化,不仅不能实现“美国优先”,反而使本国企业和经济遭殃。
美一些人哗众取宠式的“脱钩”论调,改变不了中国在当今世界经济中的重要性,也阻挡不了各方同中国加强互利共赢合作的大势。过去10年,中国经济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总体上保持在30%左右,成为世界经济增长最大引擎。党的二十大和不久前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都提出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从长远看,中国经济发展前景是光明的,继续加强与各国经贸合作的态度是明确的,中国新发展将为世界提供更多新机遇。与中国“脱钩”,也就意味着与机会脱钩,与未来脱钩。
世界绝不会退回到相互封闭、彼此分割的状态,各国合作共赢、共同发展才是正道。正如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弗农·史密斯所言:“所有努力扩大贸易的国家都是,而且将一直是赢家。”(郭 言 来源:经济日报)
【光明论坛】激活数据潜能 建设数字中国******
【光明论坛】
作者:支振锋(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和资源形态,日益成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围绕如何建立和健全关于数据要素基础制度体系提出了全面系统的意见,为做好数据权益配置和风险防控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指引,也为激活数据潜能和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作出了有力的制度安排。
数据是映射大千世界的符码,数据中自有大千世界。宇宙星空、山川河流、鸟兽虫鱼、人类行为、国家治理、社会百态……万物皆产生数据,万物皆可被数据化。自人类社会产生起,数据就承载着人类对自然万物、生产生活的记录和表达。从传统数据到网络数据,从“小数据”到“大数据”,数据日益成为理解万事万物最微观、最奇妙的元素。在信息化发展新阶段,数据爆发增长、海量集聚,量的累积逐渐引发质的飞跃。万物互联、人机交互、天地一体的网络空间内,大数据技术使数量巨大、来源分散的图像、声音、文件等非结构化数据得以被广泛搜集、存储、利用,使分析、预测、捕捉隐藏在自然万物和人类社会的深层逻辑成为可能,人类认知的敏锐性和洞察力得到极大提升。
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数据原是伴随自然与人类而产生的寻常事物,但数字技术为其赋予了无尽潜能。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数据已成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基础性资源,并快速融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和社会服务管理等各环节。通过数据,可以更好地理解自然和社会的运行规律,推动生产力发展,优化生产关系,丰富人类生活,促进国家和社会治理。但数据并非自在之物,而是人类协作与互动的结果。数据不仅承载着个人、市场主体与国家的大量信息,关系到公民个体人格权益、市场主体财产权益以及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还呈现出不同于传统知识产权的全新特点。如何既鼓励数据的充分流通利用,又通过制度设计进行科学合理的权益配置和风险防控,就成为信息时代制度创新的重大课题。
数据相关权益配置,是数据基础制度的基础。作为世界第二数据大国,我国深刻认识到大数据作为推动经济转型发展的新动力、重塑国家竞争优势的新机遇、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新途径所具有的战略意义。2021年公布实施的《数据安全法》明确提出“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开发利用”。但数据流通利用除供需双方外,还涉及协助数据产品开发的第三方服务商,情形复杂、链条悠长、风险突出。为推进数据合法合规交易,我国多年来一直在探索数据交易所建设。在此背景下,此次意见提出探索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结构性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推进实施公共数据确权授权机制,推动建立企业数据确权授权机制,是对数据相关权益合理配置这个世界性难题的创新性开拓。
促进数据流通和交易是数据基础制度的核心。数据交易是新业态,也带来新问题。由于数据的无形性和可复制性,除了不易计量、难于定价且合规评估复杂外,交易一旦达成,无论是买方发现“货不对版”,还是卖方认为数据已被使用,都“无法退货”。如何确保数据需求方接收到的数据来源合法合规,数据提供方交易后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决定着数据制度体系的成败。此次意见尝试构建促进使用和流通、场内场外相结合的交易制度体系,规范引导场外交易,培育壮大场内交易,试图建立数据来源可确认、使用范围可界定、流通过程可追溯、安全风险可防范的数据可信流通体系,必将推动鼓励数据流通利用的制度创新。
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是数据基础制度的重点。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和资源形态,数据要素不断创造新的价值,也不断产生利益纷争。针对数据收益分配问题,此次意见既坚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按照“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原则,健全数据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机制,强化基于数据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的激励导向,平衡兼顾数据内容采集、加工、流通、应用等不同环节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也努力做到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相结合,强调完善数据要素收益的再分配调节机制,让全体人民更好共享数字经济发展成果。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数据二十条”的出台和落地实施,有利于从历史和全局维度深刻认识数据要素的战略价值,充分发挥我国海量数据规模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塑造人类文明新形态。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04日 02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